RIVER HOLMES

爱的实验里只有无尽的轮回

这算得上暗恋。

先生很有魅力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西装板正,金丝眼镜的边角反射着光。

这就是我所心心念念的先生。

如你所见,我只是一个过路人,我每天都会在这座公寓楼下的咖啡馆经过,先生也一直准时出现在这里。

我太忙了,总是慌慌张张,毛手毛脚,但先生不是,他安坐在桌前,静静擦拭镜片,享用一杯咖啡——清咖啡,两颗糖。

你也许会问我不就是个过路的,怎么知道这样多,我可不会告诉你,有一双眼睛会总出现在先生的背后。

先生不认识我,但我认识先生,这倒没什么关系,毕竟我那样平凡,每天看看先生就足够了。





混账!我在心底狠狠咒骂着。

这是我的先生,你怎么敢呢?

就在今天,课堂上,老师揽住了先生的肩膀,用力拍了拍,介绍这是他的老同学,来我们这里研究学习,往后我们做实验,先生也会来看,给我们一些指导。

他说先生需要一个助手,我昂起头,只等着老师推荐我这个得意门生,可是这时一个愣头青自告奋勇。

我勃然大怒,却不得发作。

于是先生有了两个助手,其中一个是我。

先生说,我们两个助手调休,毕竟一次实验并不需要太多人。

该死的东西!

白白浪费我和先生难得的独处机会。






愣头青的手怕是再也举不起东西了。

我发誓,我绝对没动任何手脚。

事情很简单,实验体反杀了这个愣头青——这就该是报应!

我兴高采烈。

先生!先生!







先生要我献出我的心脏,我很高兴。

先生说,他能闻到我心脏里芬芳馥郁的爱意。

不得不说,先生真的很厉害,这次实验很成功,当然这少不了我贡献出心脏的功劳。

先生要嘉奖我,于是在玻璃瓶里的心脏鼓动更快了,我太高兴了!

为什么有一双眼睛在先生背后呢,真讨厌。

于是我伸出嫉妒的利爪扑了过去。

先生为什么总是招风引蝶呢?太让人难受了,真是不知满足,明明已经有我爱意满满的心脏了,却总想着要抓取更多心脏塞进玻璃瓶。




于是我决定把先生溺死在我的爱意里。

我向先生这么说了,先生眉目里洋溢着幸福,他说我这样真漂亮,他决定冰封我的玻璃罐,永远保存这份美丽。






END





注:1.本文描写人物除了先生外,其他性别均不固定,可自由想象

2.本文背/德等情节请勿作真!作者是根正苗红好青年

3.本文大量夸张手法,请勿较真


下面是我想说的话:本来刚开头的时候是那种普通的暗恋,但后来就越写越刹不住,脑洞越来越大,其实这是一篇很无厘头的东西(搞得跟我哪一次写过正经玩意儿一样)。

设定上是一场关于爱的实验,先生是实验的参与者,也是实验的主导者,我、愣头青、只存在于一句话里的实验体,是先生的助手,也是参与实验的人 。

我个人是将先生作为一个极度缺爱的角色,但很勾人,想要所有的爱意,呈现出一种病态感,例如冰封“我”的心脏,两个助手调休引发竞争和妒忌。“我”,是一个视角的主体,由我的视角,可以推测出很多东西(以后有点想写多视角),但都是片面的,所以只能感觉到我是个病娇,但其实“我”既掌控协助实验也在实验里作为实验体不断变得不正常,第一段第二段的分层也是,其实是很长一段时间,先生不断暗示我等等,从暗恋默默关注到嫉妒他人毫无同理心,愣头青实际上是另一个版本的“我”,但是不幸被实验体反杀。实验体实际上可以算是后来版本的“我”,为先生献出心脏而感到幸福的狂热。

分析完角色,讲讲立意吧,本想些是真实的暗恋,但实际上写的是恋爱中丧失理智的人们,无休止的嫉妒,无休止的索求,无休止的退让……别迷失自我,别变成那个被冰封在玻璃罐里的。

我文笔很糟糕,情节处理也不是很好,也许没有上面一段都没人get到我的点吧……我几斤几两我心里清楚,也就图一乐。

就这么多,其实我写这么多也只是一个方面罢了,可以从不同方面和视角看这篇,也许感受会有所不同,开放式和意识流真的非常有趣,各位可以自行想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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